根据《关于印发合肥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(试行)的通知》(合组〔2017〕119号)和学校《关于开展安徽大学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工作的通知》的相关要求,经个人申请,学校审核,现对以下符合条件人员进行公示,公示期从即日起共5个工作日,即2020年12月14日—12月18日。在此期间如有异议,请向校纪委、人事处反映;凡匿名、冒名、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。联系电话:0551-63861581(纪委),0551-63861962(人事处)。
公示情况详见附件:刘辉.doc
人事处
2020年12月14日